【四川绵阳】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发表时间:2024-08-22 10:56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园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的激励促进作用,根据《绵阳市财政局绵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绵阳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绵财行〔2024〕29号)等文件精神,促进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经研究,现就开展2023年度绵阳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符合国家和我市有关产业导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近3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且无重大质量投诉。 (五)近3年内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重点支持项目 (一)被认定为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第二届四川省天府质量奖获奖组织(企业)。 (二)被评为推进质量强国、质量强省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 (三)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 (四)被认定为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中级的企业。 (五)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经批准发布的组织。 (六)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的组织。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需提供项目相关证书、立项验收文件、命名文件、表彰公告、标准文本等印证材料。上述项目证明文件是指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其中“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第二届四川省天府质量奖获奖组织(企业)”为2023年度启动项目,证明文件可为2024年度。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应当向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提交申报材料,县级市场监管局初审后统一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9月10日,申报单位请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料提交。 2.申报期结束后,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认定文件完成材料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提交市财政局确认。 3.通过审定的拟奖励项目需在线公示7天,公示部门在公示期内收到不同意见的,需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回复结果。 4.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申报单位拨付奖补资金。 附件: 2023年度绵阳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 绵阳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 如果您想了解: 1.如何导入卓越绩效模式? 2.如何高效创取质量奖? 3.如何成为卓越绩效自评师? 4.如何构建卓越经营系统? 5.如何提升质量竞争力? 6.如何助推质量强国? ...... 请关注“臻卓咨询”,可私信小编。让您不走弯路!还有机会获赠最新申报政策解读、专家在线咨询、优秀案例模板等资料。欢迎垂询~ 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臻卓已成功帮助 7+企业获得中国质量奖,30+企业获得省长质量奖,100+企业获得市长质量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