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关于开展第七届锡林郭勒盟盟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6-06-04 18:25 ![]()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有关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质量强国、质量强区战略部署,推动质量强盟建设,引导和激励全盟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功勋委批准启动盟长质量奖有关要求及《锡林郭勒盟盟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锡署办发〔2026]13号)的规定,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锡林郭勒盟盟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在全盟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提升成绩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事业单位。 (二)评选名额。盟长质量奖的授奖总数为2个,获奖单位再次申报应间隔一届以上。若无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奖项可以空缺。 三、参评条件 (一)在全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正常生产经营5年以上,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符合国家、自治区及锡盟产业导向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有关资质或证照。 (二)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管理模式先进,建立标准体系,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创新并有效运行2年以上,且具有推广价值。 (三)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大力推进质量变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全盟同行业前列。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单位,其社会贡献居盟内同行业前列。 (四)在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科技进步、标准创新、经济社会效益、节能降耗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五)近3年无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和失信记录。 四、评选标准 盟长质量奖的评选标准依据GB/T19580一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一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制定(具体内容见附件3)。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申报单位应如实、完整填写《锡林郭勒盟盟长质量奖申报书》(见附件1)。 (二)自评报告。主要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可含图表,最多不超过3万字。 (三)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书及自评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纳入行政许可或强制性管理范围的证书、体系或产品认证证书、主要市场指标证明材料、近三年获奖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无违法违规情况证明材料等)。 (四)装订要求。以上材料以A4纸幅面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报书、自评报告合订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装订,一式2份,并在每册侧脊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申报单位应同时提交包含与上述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Word版文件(含证明材料扫描件)光盘1个。 六、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凡符合盟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所属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自评报告、证实性材料的PDF格式和Word格式,内容需保持一致)。 (二)审核推荐。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格和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要退回材料并告知企业原因;审查通过的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属地人民政府(管委会)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动员。锡林郭勒盟盟长质量奖是锡盟行署设立的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奖项,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盟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 (二)做好初审把关。各地区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初审和报送工作,严格把关,保证材料质量。向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严格遵守纪律。盟长质量奖评选要严格遵照相关要求和程序,严守纪律,严禁借评选之机谋取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评单位收费或变相收费。 《锡林郭勒盟盟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锡林郭勒盟盟长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及《锡林郭勒盟盟长质量奖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可登录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 信息来源: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 1.锡林郭勒盟盟长质量奖申报书 2.锡林郭勒盟盟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3.锡林郭勒盟盟长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 ![]() |